東臺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公告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計劃
招聘勤務輔警24名,文職輔警8名,具體計劃和相關要求見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崗位條件
勤務輔警,男,18-40周歲(1982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間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中,鐵騎崗位,男,18-35周歲(1987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文職輔警,18-35周歲(1987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5日期間出生),大專(全日制)及以上學歷。
(二)政治條件
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治觀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 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 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 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6. 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 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身體條件
應聘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四)優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有輔警工作經歷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22: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材料
個人需填寫報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退伍證等其他崗位需求的資格證書等。需將以上報名材料整理成圖片或PDF掃描件格式,打包壓縮并命名為“報考崗位-姓名”后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報名,報名后添加QQ群653061452,申請加群時請正確備注“報考崗位-姓名”。
聯系電話:0515-8529806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筆試
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警所具備的基本素質,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對應聘者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測試等。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從體能測評合格的報考者中,按照與職位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等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折算綜合成績,體能測評為達標合格,按招聘崗位職數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