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動人才有序流動,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濱海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轉任和公開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崗位)
縣級機關公務員2名,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職位(崗位)信息可查詢《2025年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轉任和公開選聘職位(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公開轉任:本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及通過軍轉安置或省統一考試錄用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公開選聘:本縣在編在崗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育、衛生系統除外)。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和《江蘇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3年以上,其中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鎮(區、街道)公務員在鎮(區、街道)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在本單位工作3年以上,聘用時有其他服務年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公開轉任職位、選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符合公開轉任職位、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和任職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6月;現任職務職級(崗位等級)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選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優惠傾斜政策錄用(聘用)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轉任(選聘)后可能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崗位)。報名成功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參加筆試,不得放棄轉任(選聘)資格,否則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報名時間:2025年6月4日至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產業園服務大廳(港城路666號縣融媒體中心大樓2樓)。
4.所需材料:①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審核蓋章的《2025年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轉任和公開選聘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A4紙正反面打印);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
5.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管理權限,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應當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轉任(選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轉任(選聘)程序。
本次公開轉任(選聘)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職位(崗位)計劃。報名人員可于2025年6月6日上午8:30至11:3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
(二)綜合測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按照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職位(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各占50%的權重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
(三)考察和體檢
1.考察。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統一組織,轉任(選聘)單位負責實施。根據職位(崗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職位(崗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履職能力和心理素質,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應當查閱干部人事檔案,聽取紀檢監察部門意見,核實相關情況,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體檢。轉任(選聘)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崗位)要求,集體討論、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轉任(選聘)人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情況,由轉任(選聘)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按照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同意。
(四)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擬轉任(選聘)人員名單在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binhai.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轉任(選聘)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由轉任(選聘)單位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按照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同意。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選聘)的,由轉任(選聘)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事業單位選聘人員按照選聘單位崗位聘用管理有關規定重新聘用,不再保留原聘崗位待遇。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轉任(選聘)資格。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轉任(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縣紀委監委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社會的監督。對報考職位(崗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下列電話:84108522(公務員)、89196055(事業單位人員)。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點擊查看
附件1:2025年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轉任和公開選聘職位(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轉任和公開選聘報名表.docx
文章來源:https://www.binhai.gov.cn/art/2025/5/26/art_11038_4325579.html